其实法律规定员工准备辞职时应该写的不是辞职报告,而是辞职通知书,对于试员期的员工来说,提前三天写就可以了,对于正式员工来说,提前一个月写提交给领导就可以了,目的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自己打算辞职,以便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准备,招聘新人来接替岗位,避免产生员工辞职,结果工作无法交接的情况,对于员工个人和单位来说都是好的,好聚好散嘛,走了工作当然要交接给他们,并适当教其相关工作内容和做法。
辞职通知书中,一般会注明填写时间,何时正式离开公司,原因是什么,当然这个原因不一定得是真实的原因,只要是合理的理由都可以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因为理由不充分而拒绝接受员工的辞职要求,这只是一张通知书,告诉用人单位,我准备走了,你开始招人代替我吧。
自离是一个不好的办法,这是一个万不得已才实施的办法,比如某个公司不遵守劳动法,硬要求公司填写所谓的辞职申请表,领导不批就不让辞,这是不正规的,于是大家没办法,才自离的,这个方法不好,因为当你去另一家公司的时候,他们会要求要离职证明,而自离意味着你拿不到离职证明,而且他们会向前一家公司打听你的行为和工作等各种情况,如果自离,无疑会对你的下一次求职带来不利。
况且一般正规的公司会按劳动法走,不会强留人,所以还是提前写辞职通知书,交接工作,到期后,再拿好离职证明等离开,做好有始有终才是最好的。
如果是劳动者写辞职报告,那么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者"预告性辞职",单位就可以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位提出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 你们单位的行为很明显-----对于单位来说,向你们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比支付经济补偿合算的多. 不过现在法律规定,关于补偿金的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你工作了2年多,照理给你2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了,但单位给了你3.5个月的工资,似乎还是很合算的.... 不过这也可能是单位打的晃子,单位完全可以凭着你们的辞职报告不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到时候你们就啥办法都没有了. 所以我劝你还是别写辞职报告了.我看你们单位的承诺不是真的.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请加分
s琛q|ホbzvoと蔻k溃aА恪yc17624272162011-9-9 13:50:58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问题,你说的问题很好,而且现在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的,现在写辞职报告的话要看你是在什么单位上班,如果是一般的小厂的话,直接走人也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如果你的单位是一个比较大的或者说是已经上市的单位或公司的话,如果你要辞职的话就必须要写辞职报告,因为这个报告关系到你的很多福利待遇的转移,可以拿到离职证明,对自己非常有好处,如果你不写辞职报告的话,那么在以后的工作或者是生活中会对你有所影响的,能够写辞职报告的话,最好是自己亲自写一份辞职报告比较好的。
大部分的企业上岗都要签用工合同,公司要上保险之类,我觉得不干了写辞职报告,是对合同的合理结束吧,企业不是某一个人,我们的很多问题牵扯到很不不同的部门和人员,所以要写辞职报告,这样在人事上,就知道你某年某月,为什么离职,我们的保险和薪酬就交到辞职报告日期为止了,我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你签了劳动合同,辞职确实要走一定的程序的:首先向你直接领导提出辞职,然后告知人事,(可以停缴保险或公积金,以免你自己离职还要去社保局补缴很多钱),接着按单位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申请书以及附辞职报告书(用A4纸简单写下即可,并不麻烦),说明为什么需求离职,找各级相关领导签名同意,交接办公用品等。你做好这些离职交接工作,单位到下个月发工资时会把你在职的每一天的工资打到你卡上。如果任意走人,可能会有工资就没有了哦!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