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的,书面形式包括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扩展资料
书面形式不适合电子形式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一般如果对方没有邮件回复的话,你无法证明该电子邮件对方已经打开了,最好是快递方式邮寄过去的,这样快递回执单就是最好的证明,
离职的时候邮件提交的离职申请不算是书面的。
邮件属于我国法定的电子证据(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主要是看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有积极采用电子通讯使用的情况。如果该用工单位未使用电子邮件,那么可以认为该用工单位未收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离职申请都是书面的!最后有自己的签字。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旦出现纠纷了,就会很麻烦~
邮件提交的因无本人签名要进行身份验证很麻烦,
所以应以纸面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