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父母过户了一套房子给老公,但婚后老公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请问这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我能分到房子的一半财权吗?
2024-11-24 10:32: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是婚后财产,虽然是婚后办理的过户手续,但买卖合同是婚前签的,要看你的购房收据是什么时间签的,你老公买的应该是二手房,有几个时间比较重要.首先看房款收条,其次看契约签订时间,再次看契税发证时间,最后才看房产证下发时间.
但无论是怎样,都可以加名字的,拿你们的结婚证就可以加了,有个工本费.加上后就是共同财产了.

回答2:

房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后,该房产就属于你们共有,此种情况应属于按份共有,因为是你老公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予给你。
如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共同共有,不论份额,五五平分。
离婚时,该房应该会按照房产份额来确定。

回答3:

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俩的名字,就应该是共同财产。但有这样一种可能,假如你们离婚了,而你老公不愿分房产给你,并且拿出了相关证据证明房子是他父母的,那么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这就算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打官司他是能获胜的。因此如果你想真正拥有一半的房产,最保险的办法是去做一个公证,证明房产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

回答4:

可以视为你老公对你的一种赠与行为 因此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各一半

回答5:

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产权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