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以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雕塑、绘画)和时空艺术(戏剧、影视)。
第二种:以艺术作品的感知方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听觉艺术(如音乐)、视觉艺术(如绘画)和视听艺术(如戏剧)。
第三种:以艺术作品对客体世界的反映方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抒情诗等)和再现艺术(绘画、雕塑、戏剧、小说等)。 第四种: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和静态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实用工艺等)。
第五种:在欧美等国家新兴的分类法,把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艺术、建筑、工艺,以及现代艺术设计、广告艺术、电影艺术、计算机三维动画等;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以及在发达国家近年来广受欢迎的音乐剧等。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适应现代艺术的发展趋势,及时容纳了最新出现并广受欢迎时新兴艺术门类或样式。但是,这种分类方法毕竟刚刚出现,尚未经过时间的检验,尤其是在目前尚未得到世界各国艺术界、学术界、教育界的普遍认可,即使在发达国家内,也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
1、按(艺术形态)在方式分:空间、时间、时空
2、感知方式分:视觉、听觉、视听、想象(主要指文学,因文学的形象是通过
语言媒介而呈现于头脑中的)
3、创造方式分:造型、表演、语言、综合
4、侧重点不同:再现艺术、表现艺术
5、功能分:美的艺术、实用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