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妻子没有收入,可以要求丈夫给生活费吗?求专业的解答。

2024-11-24 00:59: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成都离婚网友情解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妻子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生活费用,如果因丈夫出轨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你丈夫就不再承担对你的扶养义务了。

回答2: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又进一步解释: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如果女方离婚后确实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且另一方又有金钱上支付能力,那么可以要求经济补助金。

如有问题,可再跟深圳福田国晖所杨慧律师联系。

回答3:

你说的这个情况,妻子抓住“丈夫出轨”这一条就很有利了。
丈夫出轨,属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妻子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另:妻子没有收入,可以作为请求法院多分割一些共同财产给妻子的理由。至于生活费,则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

回答4:

一方有过错的,应给以对方经济赔偿。丈夫出轨,所以丈夫应给以妻子赔偿;
一方确实生活困难的,可要求对方给以适当的经济帮助

回答5:

您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