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只有一个房产证,写的我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过世了,想卖其中一套,奶奶还在,请问怎么办好??

2024-11-01 11:17:5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首先我想说,如果这两套房子是你爷爷和你奶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那么无论是写的你爷爷还是你奶奶的名字,都是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就算是你爷爷没有过世,你奶奶也是享有这些房屋产权一半的权利。
现在你爷爷过世了,那么开始继承,继承要先分出配偶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属于你爷爷的那一部分才可以发生继承,继承人是按照第一顺序,配偶(你奶奶),子女(你父亲或者是姑姑之类的)还有父母(如果你爷爷的父母还健在的话),一般是平均分割。
所以按照这种算法,你奶奶目前的房产份额不只一半。
2.新证日期。

回答2:

都是直系亲属,自己先商量好啊。
法律规定是,两套房都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过世了,没立遗嘱,两套房那你奶奶分得1/2,剩下1/2分给你奶奶、你父亲以及你父亲的兄弟姐妹、还有你的太爷爷太奶奶,如果还在世的话。所以,你奶奶实际上是应该分得其中1/2以上的,就算你爷爷奶奶就你爸爸一个儿子,你奶奶也有3/4的份额。所以,你想卖掉其中一套房子,没你奶奶的同意和赠与或者放弃继承,是不能的。
如果你奶奶同意了,直接以你奶奶的名义交易即可,交易完成去房产部门过户即可,两套房相对独立的话,就算共一个国土使用证,也是可以分开作两个房产证的,但费用要具体咨询当地房产部门,我们这是要收费的,分开要收费,然后过户也要收费。过户后再买卖按新证日期算。

回答3:

你直接到房屋过户的部门去咨询是最好的,地方有差异的。别人告诉你的也不一定符合你们那的情况

回答4:

一起住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