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了户口在男方那里,男方遇到房屋拆迁女方拆迁费吗

2024-11-23 18:36: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户口在男方家里 拆迁如果按户口补偿 女方应该有份。等房产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 与女方无关。

回答2:

一,根据离婚协议,房屋是分到了谁的名下?如果是丈夫名下,则拆迁费用归丈夫。若妻子也有部分所有权,则按照比例分配拆迁费。
二,户口不是分拆迁费的依据。

回答3:

拆迁不按户口补偿,按房屋的面积评估补偿给房屋所有人。离婚时此房产有没有分割?有你的份吗?如果没有,补偿款没你的份;如果离婚协议、判决上房产有你的份,只是没有实际分割,则补偿款按份取得。离婚时如果你没有主张分房,按房产证补偿款归你前夫的父亲领取。

回答4:

你是否享有拆迁补偿费和安置房份额,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是否依据你的户口认定你是被拆迁人。
关于房屋由于你是共建人,有权对拆迁的房屋补偿进行分割。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