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外贸合同中的固定的比较委婉的一句话。不可以直译,而需要意译,意思大概如下:
除不可抗力外,合约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如任何一方需要因自己的原因需要解除该合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没有同意或放弃,明确或隐含的或任何一方的任何违约或侵害到另一个在履行其义务中应被视为或视为同意或豁免或任何违约或默认的未经另一方的表演同样的或任何其他的义务,该方如下。失败的部分的一方的行为的抱怨另一方或另一方的申报,不论多久默认的继续,这样的错误不应构成该方放弃合同项下的权利。
大写的看起来好累,试着翻译了下,仅供参考。
有义务表述同意或弃权的一方机构或分支即便没有表达或暗示同意或弃权应当被默认为已向合约中的另一方表达同意或弃权。然而当一方未能及时抱怨另一方或者或者宣布另一方违约,无论间隔多长时间,都不能默认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