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继承法第33条?可以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下吗?

2025-01-21 13: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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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先还债,有多的才归继承人,如果遗产不够还债,继承人对不能还的部分也没责任一定要还,除非自己愿意把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如果是放弃继承,就和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任何关系

回答2:

你的还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