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22年,伍子胥父兄被楚平王杀害。伍子胥逃离楚国,投奔吴国。途中他饥困交加,见一位浣纱姑娘竹筐里有饭,于是上前求乞。姑娘顿生恻隐之心,慨然相赠。伍子胥饱餐之后,出于安全原因,要求对方为他的行为保密。但姑娘猛然想起,男女接触为礼教和舆论所不容。她随即抱起一石,投水而死。伍子胥见状,伤感不已。他咬破手指,在石上血书:“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
后来,伍子胥在吴国当了国相,吴王调遣劲旅攻入楚国。公元前506年,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其尸鞭之三百”。伍子胥报了大仇之后,又想到要报恩,但苦于不知姑娘家地址,于是就把千金投入她当时跳水的地方。这就是千金小姐的由来。
古语有云:“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千金小姐”就是指那些家累千金的大户人家的女儿。家里有了“千金”,犯了法都可以用钱去买命,不用死了,足见“千金小姐”的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