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两个概念怎么解释

2024-11-24 1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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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两个概念应该不难理解,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指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民事行为(比如买卖、赠与等)。绝大部分物权变动都是基于美民事行为。而有时物权的取得可以基于行政行为或者司法行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该条规定就是基于行政征收或者司法判决等而发生物权变动,该变动不是基于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