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副部级单位,但是其下的司依旧是正厅局级。只不过国家局的司的数量大约只有部的1/3而已。这样划分主要是为了配合地方行政。
比如,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国家局,省人保厅和人保部的司平级,省外国专家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司平级,而在省里,人保厅和外国专家局都是正厅局级。所以,将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下属的司设为正厅,由减少司的数量而不是降低司的级别来区分国家局与部委,是合理的。
在国务院部门中,“司”和“局”虽然行政级别一样,但职能有所区别。
2012年4月,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后,不少人发现,像中国气象局、中国证监会这些从名称上看似行政机构,实际也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竟然也被归为事业单位。不过,他们或许能借这次改革,被划入行政序列。
其实,如果对中国的机构编制常识有所了解,就能从名称上大致判断他们的机构属性是事业单位。在中国,一个机构的名称实际是机构基本属性、内在规律以及特殊性的综合反映,能反映出这个机构的行政区划、所属关系、工作性质、规格级别以及管理范围等。
各级机构中,尤以国务院所属机构的名称特征更加明显,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都能从名称上识别。
名称的区别仅是外在形式,真正的差异,是名称背后的“地位”差异。
众所周知,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规格,高于直属机构。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都是国务院组成人员,参加国务院全体会议,直属机构负责人只能在涉及本部门事项的会议时才能列席。直属机构的规格又高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局是不能直接向国务院呈文的。
规格不同,级别不同,“部”、“总局”、“总署”一般都是正部级(审计署也是正部级),叫“局”只能是副部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机构改革不断推行,一些部门的属性不断变化,其名称也随着地位的不断变化而变化。
不是副厅。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副部级单位,但是其下的司依旧是正厅局级。只不过国家局的司的数量大约只有部的1/3而已。这样划分主要是为了配合地方行政。
比如,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国家局,省人保厅和人保部的司平级,省外国专家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司平级,而在省里,人保厅和外国专家局都是正厅局级。所以,将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下属的司设为正厅,由减少司的数量而不是降低司的级别来区分国家局与部委,是合理的。
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