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批判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对弱势受害者毫无同情心的混账话,现在是挂在众多无脑年青人嘴边的口头禅,甚至成为他们用来判定是非的低层次低智商的座右铭了。
每当看到这句混账话时,我都会为泱泱五千年的中华文明感到可悲。诗圣卖炭翁的“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表达了对以卖炭翁为代表的穷苦劳动人民无限的同情,诗圣却没有一个字说到这位卖炭翁有什么可恨之处,恰恰相反,在诗圣的笔下,强烈谴责有可恨之处的,恰恰是造成卖炭翁如此不幸遭遇的封建剥削制度。
唐朝陈陶《陇西行》的“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表达了对牺牲将士和留守家属的无限悲悯同情,没有一点点意思在指责这些河边骨梦里人有什么可恨之处,其谴责的也恰恰正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帝王功业,而驱使这些年青人献出生命,和长期征战带给人民痛苦灾难的封建统治者。
信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混账话的人,为了表明他的原则有所出处,有时会含糊其辞的告诉你说,这句混账话出自明朝陈继儒的《小窗幽记》。但《小窗幽记》的原话是“天下可爱的人,都是可怜人;天下可恶的人,都是可惜人”,这不过是一句略有辩证思想的生活哲理,表达的又哪里是为加害者开脱这种混账意思呢?
混账话的信徒于是继续开脱说,这句话出自《佛经·第6条·修身训条》,但是哪里有这样一部名叫《佛经》的佛经?而其所谓修身训条的相关内容,竟然全是一些民间的俗语,诸如“付出未必期待回报”,“人至清则无徒”。所谓“人至清则无徒”,出处是班固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把班固这位儒教信徒的名言,改头换面假称是佛经中的训条,在网上居然有佛教徒信之不疑,岂不是很可笑吗?
看来看去,唐朝到明朝,佛教到儒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混账话,在中国古代是查不出任何出处了。怎么办,混账之人必有混账之处就认输投降了吗?不,他们还在继续狡辩,他们这次又改口说,这句话是鲁迅说过的,但是鲁迅从没说过这样的混账话,翻遍鲁迅名言也只找到这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这句话是对弱势受害者不觉悟的愤语,表达的意思却完全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无关。前者不幸是遭遇,不争是状态,所谓不争,恰恰是表达了对加害者的炎威赫赫,使弱势受害者不敢争,不能争,争也争不过的控诉。而后者可怜是遭遇,可恨是原因,完全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场为其寻找开脱的借口,二者岂可混为一谈等量齐观?
那么这句混账话,是来自文革时期吗?也不是,查遍文革语言也没有这句混账话的踪影,可见得即使是在那么过激的年代,中国人的思想仍然没有堕落到信奉如此混账话的地步。从佛教到儒家,从唐明到五四,从建国到文革,遍查不获之后,最终这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总病根,落实到了卖弄低俗者赵本山的小品《卖拐》上。
2002年春晚,赵本山和范伟高秀敏,合演了小品《卖拐》的续集《卖车》,在《卖车》的最后,赵本山正式把这句“可怜之人就必有可恨之处”的毒素,通过春晚这个数亿收视观众的平台,流布给了全国观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这句混账话逐渐在全国蔓延,国人的价值观因之而扭曲,年青人的是非观因此而受到侵蚀,变得是非不明毫无同情心。直到这部小品的演员之一高秀敏女士,在演出三年后的2005年,以年仅46岁的大好年华不幸英年早逝,第一个成为了这句混账话的牺牲品。英年早逝岂不正是很可怜吗?但是高秀敏的可恨之处又在哪里呢?赵本山面对昔日合作者的英灵,还能再笑嘻嘻说出这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
综上所述,是到了彻底否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混账话的时候了。可怜之人没有可恨之处,可恨的是造成他可怜境遇的加害者。这种加害者,有可能是病魔,有可能是凶手,有可能是制度,但无论如何,也绝不能再为加害者开脱罪责,而毫无同情心的把过错推卸到受害者身上。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批判的不正是错误信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别人的苦难麻木不仁,却忘了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可怜人的袖手旁观者吗?
是句谚语,流传于京津一带,很难说出自哪里.
不过较早出自书中,是鲁迅先生评孔乙己说的
不像熟语,是民谚.
平时聊天经常提到.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是一句民谚。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90296.html?fr=qrl3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个标题是一句民谚。其它方言区有没有类似的说法我不清楚,至少它流行于北京、天津这片。这句话涵盖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的人生智慧:我们看到那些痛哭流涕的人,就一定要去同情吗?答案当然是个“不”字。
对于一个心理咨询师来说,他面对的肯定就是“可怜之人”——主动诉说自己痛苦的人。当然,这些人并非都有可恨之处。但以笔者片面的经验所见,咨客咨询的动机本身就常常包含着几种人格问题,也即“可恨之处”。
一类就是过度自恋。高度关注自己,对他人漠不关心,这样就放大了内心的痛苦体验。他们拿到咨询师面前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换成别人根本算不上什么问题。
另外,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如“希望周围的人都喜欢我”、“希望自己成为众人关注的中心”、“希望大家都真诚待我,对我讲实话”,表面看起来满正常,其实都是过度自恋的表现。这些目标谁也不可能实现,于是就陷入痛苦之中。凡因过度自恋而产生的痛苦,都属于自寻烦恼。
过度自恋型的咨客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根本不在意咨询师的看法,只是想让咨询师认同他自己的判断。动辄与咨询师争辩,令你头疼不已。对于这种咨客,咨询师能有什么办法呢?除非你认同他的小题大作。
其次就是喜欢推卸责任。这类咨客认为,自己所有痛苦的根源都在于他人和社会。别人排挤自己,大家合伙陷害自己,领导埋没自己,等等。他们把心理咨询当成信访处,自己的内心痛苦往往只是个引子,通过它要给你唠叨许多所谓的不公平待遇。实际上他根本不是想解决心理问题,而得想得到一个认同:我无辜,我占理。既然他认为自己遭到这么多“不公平待遇”,心理咨询师又能作什么呢?
再次就是过度依赖型。他们把咨询师当成依赖的对象。不光长期咨询,甚至不分时间、场合骚扰咨询师。有个咨客半夜打电话给熟悉的咨询师,要她来解决自己和爱人吵架的问题。连起码的作人礼貌都没有,这种可恨之人难道一定要同情他?
有趣的是,遇到这种咨客,开始咨询师往往觉得是个收获:你看,他按时来,经常来,多好的消费者啊。天长日久后你会发现,他会象块膏药一样甩不脱。
笔者这些年遇到过不少心理咨询的过客。什么叫过客呢?就是主观感觉自己可能有心理问题,去心理门诊一两次后,认为自己完全没问题,或者完全可以自己解决问题,以后再也不登门。心理咨询业师遇到这类过客,可能会沮丧不已:唉,我又失去了一个顾客。但就其本人来说,极有可能是完全正确选择。(有几个还是笔者推荐去的。推荐的对象还不是江湖诊所,而是吃国家财政的心理卫生中心。他们去了一次后就回来质问我,那地方是不是要骗我钱啊!搞得我灰头土脸。)事实上,笔者见过的这些例子中,没有一个人的心理问题后来变得更严重。
这并不是说,来心理门诊的人都有“可恨之处”。确实有些咨客,如强迫症患者,有很清晰的症状表现。但由于心理咨询现在的收费模式(按时计费,而不是按件计费,按问题计费,必须要拖长咨客的咨询时间),客观上助长了一些性格上,甚至道德上就有缺陷的人,一些喜欢无病呻吟的人汇集到这里。这种情况下,心理咨询不仅没有正面作用,甚至是帮倒忙。比如一位“小鸟依人型”的女士,家人和同事都不愿意惯着她,搞得自己很痛苦。如果这样下去,她很有可能明白要自立自强。但她在心理咨询业这里找到了依赖对象。这时候,心理咨询是能解决她的问题,还是恶化她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