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是民法的“基本法”,内容涵盖民法各部门法包括(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类似于民法各部门法的“母法”,但在法律效力上不是高于民法各部门法,有时反而低于民法部门法。相对于民法通则,这些民法部门法都是“特别法”。而特别法的效力高于一般法。
民法调整的主要是财产关系,也有少量法律调整人身关系,如婚姻法。因为第一部婚姻法制定于1950年,比民法通则早(制定于1986年,2009年修正),所以民法通则没有涉及婚姻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可以适用于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它们是“特别法”了。
都属于民法范畴,不是特别法。
我租赁的农垦商贸门市今年7月到期 现在他拍卖门市让所有业户搬离 请问 我是否有权不搬等竞拍者拍完之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