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太理解你们的关系了,双方早就感情不合的话,那男方应该也愿意离婚的,你们完全可以协议离婚的。至于男方供女方子女上学,作为继父与继子女之间是有抚养关系的,所以供上学是应该的,这跟离婚有什么关系吗?男方为什么不同意离婚?看你的叙述,感觉似乎只是你们的一些家庭矛盾没有处理好,并非感情不合到了无法共同生活的地步。如果真的要以感情不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话,法院只重证据,比如说吵架的频率、级别,造成的后果等等,再比如男方对你和子女不关心,不抚养,不闻不问等等,再比如家庭暴力等等,都要尽可能详实,这些证据能充分证明两个人的确不适合继续生活在一起。至于你所说的代拿女方劳动报酬等,婚内收入无论是哪一方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支配是家庭问题,不涉及法律层面的东西。
建议:婚姻这东西幸与不幸,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再婚家庭本身容易产生矛盾,所以如何处理好非根本性的矛盾,使家庭和睦尤为重要。凡事换个角度去看,或许会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对于一段姻缘,如果有挽救的余地,还是尽量挽救的好,毕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如果挽救不了,大可双方推心置腹,好聚好散。不妨跟男方好好谈谈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或许比草率的对簿公堂要好得多。
只要你坚持要离婚,哪怕没有过错,就是说夫妻俩没有感情了要离婚也是可以的,向法律申请,一次申请不行就再次两次申请,如果两次可能要一年多时间,法院起诉是半年一次,只要你坚持要离,时间长点但一定可以判离婚,夫妻婚姻中的帮助是应该的,现在有共同财产就一人一半,没有共同财产就各不相欠离婚就行了。
按照你所说情况起诉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小。如果你可以拿出男方有外遇、家庭暴力或者两人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则有可能支持你。
男方既然对女方不好,说明已无感情可言,也许他就等着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呢!你什么都不要不是让他阴谋得逞么?也许他还会向你索要一些补偿。所以提出离婚时需要带一些附加条件,让对方感觉到你不愿意离他可能会说什么都不给你,这样就离成了。仅供参考。
根据你描述的,你们还没有谈过离婚的事.如果真是感情不和,真的过不下去了.坐下来好好深谈一下.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的.别把事情想的那么极端.本人感觉你没把问题说透.
起诉离婚,要有理由,第一次上诉法院应以调解,第二次上诉,法院基本会判定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