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2024-12-20 06: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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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上下班途中算工伤的得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属于交通事故,且在事故中当事人是主要责任以下,也就是说责任认定是平等责任、次责或者无责任;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合理路线上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回答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