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劳动者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要求劳动者承担。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工作几个月是没有必要如此大费周折的,山不转路转,说不定哪天又会碰面的。
当然争取个人的权益,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给你一点建议吧。
一、你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1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四个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再获得4个月的工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
2 你离职后的补偿,在公司工作不到半年,可以赔偿半个月的工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3 给你补交相关的社保。
二、如何维权:
1 按劳动合同法第38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此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及经济补偿,给公司书面文件,最好交到人事与老板各一份,要求公司给予明确答复。注意两点:一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是辞职;二是理由不要搞错了。你的工资卡能够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还有其他证据更好。
2 你不要指望公司会马上处理或给你补偿,继续主动出击,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不签合同两条就行了,看劳动监察大队的态度,如果积极可以等一两天,如果不积极,则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你在仲裁书中说明公司即将搬迁,这样你在时间上就占主动。同时仲裁委员会也会慎重对待,不会拖延时间的。
1,损失首先要鉴定,分清责任。这是赔偿与否的前提,也是赔多少的依据。
2,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
3,如果协商不成,涉及金额也较大,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赔的还是需要赔的,你需要关心赔偿额度问题,而不是该不该赔的问题。
当然,没签署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可以另外立案处理,加倍支付劳动报酬。
只要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法律保护。至于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过错原则来追究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有过错,你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一个问题,你会不会解雇的问题。如果你在执行职务时,因为重大过错并给公司造成的重大的损失,公司老板是可以解雇你的,并且不必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不知道对这回答您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