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再要回抚养权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可以。如果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至于法院的判决,唯一的原则是孩子跟谁有利于他的成长,抚养权就判给谁。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而离婚的,应当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二是抚养一方具有妨碍抚养权实施的法定情形的(比如抚养权人的抚养能力丧失、抚养人有家暴虐待被抚养人的,等等)。
离婚协议书上是孩子归男方扶养,而且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现在女方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这个要分情况的,如果女方有经济能力,可以跟男方协商要回抚养权,如果女方现在成家了,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虽然离婚了,但是还不是都想着小孩,希望小孩健康快乐的成长,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谁有能力小孩跟着会好一点,并不是说小孩跟爸爸好或者是跟妈妈好。
虽然你们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现在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你们俩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