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出庭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案件的被告经过人民法院的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下落不明的,那么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一般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传唤、拘传,或者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情况是,原告起诉离婚时被告处于“失踪”状态,即原告以自身力量无法联系上被告;
第二种情况是,原告起诉被告后,法院能够通知到被告,被告在接到传票通知后也不到庭参加诉讼。
对于第一种情况,原告起诉时无法找到被告:
生活中往往存在夫妻双方多年不取得联系,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长达两年以上。需要注意的是,虽双方未共同生活,但法律上依旧是夫妻身份,在无法取得联系协商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1、可以先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准许离婚。
2、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公告送达法院文书,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第二种情况,被告在接到传票通知后依旧不到庭参加诉讼:
离婚案件中,一方想通过诉讼离婚脱离苦海,却不料对方不予理睬,不配合调解,不到庭参加诉讼。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还可以缺席审判。被告不到庭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原告的利益同时也应该得到保护。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也可以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起诉后,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会进行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作缺席判决。同时,如果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