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在房屋产权所有人没有到场办理一系列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下,他办理的房屋抵押贷款是无效的。但是他所提交的材料都齐全,这个是很难讲通的,如果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关键要看律师的了,你们如果能找个好律师,或许会胜诉,但一般可能性不大,因为从客观上讲:你们这算是同他合伙骗贷。所以,你们现在快想想该怎么减少点损失吧。
个人理解:钱是你们贷的,他只是你们的借款人,你们要针对的不是银行,而是借款人,如果银行起诉了你们,你们就该起诉借款人来追回损失。他现在不是还有个化工厂吗?应该多少还值点钱吧。
官司不好打。工厂要贷款时,以集资入股或公司高息借款的形式召集员工提供房产证进行抵押,应该说房证是你们自已提供的,如果公司有会议记录,你们在记录上签字捺印,又有提供房产证的事实,再根据会议内容委托某人办理了抵押是部份有效的。当然背着员工配偶是侵权的。但如果没有上述情况,你们是因为重大误解提供了房产证,而银行明知程序不对又与其一人签订,那么无本人签字是无效的。如果银行也是被欺骗的,你们提供房产证这么久不提异议,因债务量大要执行抵押物时才反对,那么基于你们有过错,是导致银行受骗的因素之一,你们也要根据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很简单起诉,验证字迹,朋友打过类似的官司,很多人认为笔迹是可以模仿的,其实使用技术手段即可,模仿的相像但在笔迹鉴定专家面前还是十分不利的 。另外你们也很难逃脱关系,毕竟房本你们是交给他了啊,难道房管局作抵押的时候你们也可以不去就办理了吗
严格的说这种抵押属于无效的,建议你找个律师。
没有签字和授权委托是无效的,可起诉撤销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