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你当时没要发票,付出去的钱,和公司所有的车辆-固定资产账是怎么做平的?
而且你这车购买的时间应该不长,然后买车通过了你们公司,那么汽车相关的转让费,都需要你们公司承担。
当然这个钱你们完全可以让那个人承担,钱通过你们公司付,然后付多少,找那个人要多少。
但是相关的发票,资料等等,你们公司都必须保留好,财务必须做好账。不然等税务或者审计查的时候,这就是事。
这个不可以 因为发票就是证明 法律就是看证据 还是看开点吧 祝您好运 呵呵~
企业销售、转让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时,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售价超过该类固定资产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3)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手车交易过户名义上是你公司 缴税是必须的
税务局怎么发现你公司出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