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作为先民追悼自己祖先的一种特殊的纪念物,沿袭下来已有近二千年的历史
“墓志铭”,是古代文体的一种,通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序文,称为“志”,是散文体。负责姓氏、籍贯、生平简介,记叙死者世系、名字、爵位及生平事迹等。后一部分是“铭”,多用韵文,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和赞颂,主宰歌功颂德、悼念抚慰之类,用韵文概括全篇,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也可以是别人写的。
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
关于它的起源,纵说纷繁,但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正如清朝汪汲在其《事物原会•墓志铭》书中就这样认为,比较可信。
铭本是记载、镂刻之意,它开始是刻(或铸)在铜鼎上;以后也刻在石碑、金属板等器物上,或以称功德,或引申借鉴,逐渐演变成独立的文体。
墓志铭,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是在坟墓中或坟墓上,以死者生平事迹所写的一份简介,尤其对于伟大或值得纪念的人其墓经常有墓志铭,在中国和西方都有这种习俗的存在,但是近代中国已不流行写墓志铭。
墓志铭是给过世的人写的。在中国古代,墓志主要是把死者的简要生平刻在石碑上,放进墓穴里,中国人讲究立德、立言、立行,死后这些都是要写进墓志铭,以求得人死留名。 在现代,主要是记述一生的重要事件,然后对人做一个综合的评价。
当然可以刻上子孙后代的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