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1、协议第一、三条有效,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议第一、三条符合上述规定,应当确认合法有效。
2、协议第二条不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其实质是一个抚养协议条款,即甲方对乙方的抚养协议,根据目前我国及大多数国家法律及法理看,双方离婚后,双方的亲属关系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如果有人愿意对一个没有法律上亲属关系的人承担抚养责任,法律并无禁止规定,根据法无禁止规定不违法法理原则,因此,应当依法确认有效。如果离婚后今后甲方生活变坏(或包括退休原因收入减少),可以根据公序良俗的原则,酌情减少甲方抚养费用(由于抚养为涉及人身的法律关系,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抚养协议签订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序良俗的原则变更)。
3、协议第四条与第二条同理,条款有效,但可以根据今后实际情况变更,如今后甲方收入恶化,无力承担抚养责任时候,小孩由你抚养,因为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抚养责任。
4、有一点附带提一下,如果乙方的生前一直由甲方抚养(如子女不抚养),按继承法规定,那么乙方身后财产全部归甲方所有。回答完毕。
公证处签字盖章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效
没有违反内容。只要这是基于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但是显然甲方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
如果太不公平就很难成立滴,你最好别做的太绝,如果现在就想到离婚后那么多事情,我觉得你们现在就可以离了试试能不能成,然后再结婚你不就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