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法律上主要看见证人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没有利害关系, 以下两类人,属于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跟立遗嘱的人有亲戚关系,只要没有财产方面的利害关系,就可以做见证人。
《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