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1-04 02:17: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款很容易和婚后财产混同,就无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建议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和婚后的安排。如果,实在不方便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建议将婚前存款单独存放,避免与婚后财产混同。

回答2:

婚前的个人存款属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算,以结婚证登记之日为准。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3:

婚前的个人存款还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婚前的个人存款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前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的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第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五,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回答4:

婚前个人的存款,当然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才行。

回答5:

婚前的个人存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有结婚之后所获得的财富才属于你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