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检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交警扣留肇事车辆,扣押行驶证、驾驶证是为了调查取证,待取证工作完成后,等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之后,届时会通知肇事者提车。
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才有权利;事故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对半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五种;如果是已经定责,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责任书;如果对所定的责任有异议,可以有行政复议的权力。
发生事故后除了联系交警(如果能够自行快速解决,就不用通知),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是在事故当时,最长应该不超过24小时);如果当时来不了工作人员定损,记住保险公司告知的编号,而且还要问清楚那些费用是公司承担;不要轻易支付费用(像在医院顾工护理费等,都是有规定的);如果有去医院的费用,而且是你负担的,那么就要保存好单据;
处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门调解两次,调解不成就要诉讼,所以原始单据一定要保存好;事故不涉及人员,一般不会暂扣车辆;也不会扣驾驶本; 事故处理完就发放;所以对驾车没太大的影响;但是本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方可上路。
间隔一段时间后,就要询问一下有关人员(一般是交通队即可);北京的规定:交通事故定责后在一年之后就结案(如有异议的也过了诉讼的时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