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格式
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和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和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碑文自古以来,就是殡葬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逝者的一生。
扩展资料
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第一: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第二: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第三: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建校等也会立碑给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这类功德碑通常也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称谓、文种名称构成。如《某某先生捐资建校纪念碑》。
2.正文
正文叙述在何时、何地、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么好人好事,同时正文也需要阐明立碑单位或个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称或者姓名,并署明立碑日期。
碑文,是指刻在竖石上的文字。这种文字是专为刻碑而作。有些文章虽刻在碑上,但不是为立碑而作的,就不能叫作碑文。碑文这种体裁有文,有铭,又有序。立题时,看包括哪些形式而定,或直题为某某碑,或题为某某碑铭,或题为碑并序、铭并序之类,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就不题碑铭等字,直书文章题目了。
墓碑,是碑文的一种。这类碑文是赞颂死者的,赞其人,不涉及成神显灵等怪事。写这类文章,往往溢美过誉。中国文学史上有两个写墓碑的大师,一个是汉朝的蔡邕,一个是唐朝的韩愈。蔡邕曾对卢子干、马日碑说:"吾为天下碑文多矣,皆有惭容,唯郭有道无愧于色矣!"因为只有《郭泰碑》是颂当其人的,其它的碑文则都颂非其人,可见他作墓碑大多是对人溢美过誉的。韩愈撰《柳子厚墓志铭》,转弯抹角地批评柳宗元参加王叔文改革集团一事。这批评虽然全是出于韩愈保守的个人偏见,很不持平,但是,作为碑文,他采用褒贬兼用的方法,打破只称人之善、不称人缺点的传统做法,却是值得提倡的。总之,不管褒也罢,贬也罢,以不失实为贵,以公允持平为美。
古人的墓碑、墓志都有定制。碑多是长方形,螭首龟趺。碑头用篆体书写某朝某官某人墓碑,叫做"篆额"。墓志较小,多为方形,刻石加盖,上写某官某人墓志,叫做"书盖"。有了"篆额"和"书盖",碑文、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题目了。
墓碑文的题目。称墓碑铭并序的,是先序,次碑,后铭;称墓志铭并序的,先序,次志,后铭;称墓志或墓碑的,有志或有碑而无铭;称墓铭的,有铭而无志;也有虽只名志或碑,却各项都具备的。
墓碑文的体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墓志的内容也包括姓名世系、籍贯、行为事迹、年寿、逝世年月、子孙大略、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墓碑、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