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这个问题,民法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已经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生母与继父离婚,不影响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知,继父母子女关系与父母子女关系相一致,不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改变继父母子女关系。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后,继父母仍然对继子女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财产。继子女也有义务赡养继父母。继父母子女相互之间不得歧视或者虐待。未成年继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继父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总而言之,如果已经成立了继父母子女关系,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不影响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否仍旧与继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并不影响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相应权利义务,相应的权利义务仍旧存在。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说的这个情况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生母和继父离婚了,继子女还在户口本上,继子女和继父应还是父子女的关系,这是改变不了的,
你好,生母和继父离婚了,那你们最后是跟生母过呀?还是跟继父过呀?你们最后跟谁过就要把户口变更到谁那里去,或者你们也可以自立户口。
及时变更户口登记信息,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