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遗憾地说,目前对公共面积究竟包含那些?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各个小区的情形也有所不同。建议您看下购房合同中的公摊面积中是否包含广场。如果有,还有理可讲。如果没有,会有两种情况:或许是开发商真的没有将广告面积分摊到业主身上,那么产权归开发商;或者是开发商将广场面积分摊到业主身上,但却隐瞒了。这中间的问题很复杂。
其次,物业的说法非常欠周,容易被抓住小辫子。如果广场确实没有分摊到业主身上,他们也不能否认广场是公共场所的事实,只能说广场是不属于公摊面积的。另外,他们说广场是他们的,完全没有道理,即便广场没有分摊到业主身上,其产权属于开发商,而不能说是物业的。
鉴于此,先看下购房合同中的公摊面积中是否包含广场;如果没有分摊给业主,那么可以要求物业提供实际产权人(开发商)给他们出具的授权或委托经营权的授权书、委托书。
最后,如果真的没办法限制物业出租广场,那么无论经营什么,可以联合所有业主拒绝去那里消费。经营单位自然扛不了多久。
还有,如果广场有经营者,那么很可能出现串楼发传单或敲门推销的情况,这时可以以扰民和安全问题,要求物业限制经营者的行为,以让他们的生意维持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