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12-11 19: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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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首次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因患有重大疾病(本人及配偶患有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参阅《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有。

回答2:

最简单的是 租房好像超过 工资百分之十二的, 不过得开发票啊 百分之5的税 需要的手续 也比较多

回答3:

建议去光河路上的兴唐大厦一楼,那里有个建行公积金服务部,一问便知,详细的手续都有交待。

回答4:

我买的是单位建房,没房产证,请问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回答5:

拿购房贷款合同就好啦,去济宁网提问会得到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