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打算不干这个工作了,请假20天,请到20 号 ,15号还会发10月份工资吗?

2024-12-16 23: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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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当支付。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回答2:

10月份的工资应该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