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前月下:贪吃王妃
奚家结巴九小姐落水醒来后忽然性情大变,让众人大跌眼镜。
昏迷醒来第一件事便是捂着肚子找什么‘大不了塞’(WC)。
生气时爱指着对方的鼻子大喊‘你这只配个’(PIG)。
她揍公主,挟天子,差点要了他丞相老爹的命。
这还不算,太后为她指婚时,她竟敢当众拒绝:‘他不是我的菜,我好的是金发碧眼的阳光肌肉男。”
天下阳光肌肉男,我都爱。某女心中腹诽。
这话不久便传遍了整个北襄国,人们纷纷猜测这个九小姐是不是患了什么失心疯,居然连太后的指婚都不放在眼里。
不久,丞相府门口一顶大红花轿落定,某男身穿红衣红靴,斜眼一笑:“娘子,娶你虽非我本意,但是圣意难却,跟本王走吧~”
擦干口水,某女色笑:“啥,原来这就是那个被我一板砖拍飞誓死不嫁的病秧子?”
某女看着身着大红袍一脸邪笑看着她的某男,全身细胞都在沸腾。噢买糕的(ohmygod),真帅啊。
某男满脸黑线,暴怒,敢骂他是病秧子,她是不是活的不痛快了,若不是为了大业,他一定一掌解决了她。
~~~~~~~~~~~~~~~~~~~~~~~~~~~~~~~~~~~~~~~~~~
等下,传闻不是说那个男人是个病秧子吗,那现在站在她眼前强势拉着自己要进屋做那啥的这个是个谁?
不行,贪吃归贪吃,她可不想反被吃干抹净放在王府中圈养。
她要逃,天下美男千千万,怎可在一棵树上吊死?
~~~~~~~~~~~~~~~~~~~~~~~~~~~~~~~~~~~~~~~~~~
王府中,某男暴戾:奚落落,你偷开妓院也就算了,居然还养男人。
某女委屈:不是我养他们,是他们养我。
某男怒,拉回房中直接办踏实了,省的她天天在外流连忘返。
狐说仙道:狐妖要拐窝边草
天不怕地不怕,雷雷更健康的夭夭小狐,生平害怕的,只有那有着不纯洁不善良单凤眼儿二哥。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为啥这话用在狐妖的身上就是不管用了呢?
“二哥,做狐要有狐则,窝边小狐吃不得。”夭夭义正言词。
“是吗,夭夭是这么想的?嗯?”星凌单凤眼儿一眯,又开始不纯洁不善良。
夭夭浑身狐毛倒竖,点得正欢的小脑袋,摇起了拨浪鼓:“不……不是,这是兔子想的!夭夭是狐,不是兔子!”兔子都是骗人的。
“很好!”
———————————————————
这是一只囧囧有神的小狐,囧囧三界的故事,遇到一群囧囧有神的仙,生出一堆囧囧的事,再惹出一些囧囧的麻烦,再给出一个囧囧的结局。
师傅不可以
此文就是小白徒弟一步一步被大灰狼师傅养成,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狠狠将其扑倒之的故事……
师傅变狼四部曲——
一 * 白天圣人,夜里依然圣人;
二 * 白天圣人,夜里化身妖孽;
三 * 白天妖孽,夜里依然妖孽;
四 * 白天禽兽,夜里更加禽兽……
宝宝(不解的):“娘亲,为毛你说要画‘小白兔和大灰狼图’花了半天都没有动静啊……”
苏晓(淡定的):“娘亲早就画好了。”
宝宝(不服的):“娘亲你骗宝宝,明明就是白纸,什么都没有……”
苏晓(明媚而忧伤):“有的,小白兔在玩,然后大灰狼走过来,吃了小白
兔,然后大灰狼就走远了……”
某小白兔少妇对面,云淡风轻优雅腹黑的大灰狼师傅笑得格外欢快。
②
从八岁,到十六岁,八年相伴,师徒情谊无可比拟。
*
他和她一直住在小竹林。
八年期间,两次落红。
*
第一次,她泪眼朦胧:“师傅师傅,呜呜,晓儿陪不了你了!晓儿流血了,要死了…”
他愕然,才想起徒儿而然略知医术,可却没学过生理之事。
看着床榻上的一抹艳红,哭笑不得,马起老脸:“这个是葵水…唔,所谓葵水就是…”
半晌后,她终于明白了所谓的葵水。
她看着他被染红的下摆点头:“原来师傅也来葵水了,等着,晓儿给你熬姜汤…”
*
第二次,她内心忐忑,怎么办怎么办,她竟然主动引诱了师傅,呜呜呜,没脸见人了。
转身正欲离开,却发现有人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腕。
师傅温柔的声音带着戏谑:“晓儿,把师傅吃干抹尽就准备走人了?”
“唔,师傅…”苏晓结结巴巴“这个…这个…这个…”
话音未落,又被宁景晗抓回床上。
依稀见听见软绵绵的叫喊:“师傅…不可以啊…我想走…唔…”
③
她看似迷迷糊糊,娇羞可人,天真的像一朵花儿,没有受过风霜,在幸福的温室只中成长。
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如此的她,却苦受四年折磨,成为人人梦寐以求的药人?!
*
初现江湖,她是白衣俊朗的病弱少年,碎了无数少女的芳心。
展头露角,一举解决“荆州事件”与冰蟾宫初次交锋!
他,是苏晓。
再现江湖,她是白衣如雾的绝色少女,一瞥惊鸿,无数男子倾心于她。
她功法诡异,夺得“试徒大会”第一,却将对手折磨致死。
她疯魔的笑:“那是林瑶姐姐留给我最后的东西了……你毁了它,让我如何思人?!从你打定主意暗算我的那一刻开始,你就该知道你被碎尸万段的下场!”
她,亦是苏晓。
如此之人,她到底是谁?
神秘的闻人一族后代?还是十年前江湖首富的遗女?
可无论她是谁,她却住进了三个名震江湖的男子的心中。
宁景晗,谦谦君子,劲骨如竹的他,他看似温润如春风,如此面具之下,却是一望无际的冷漠。是她的师傅,亦是最爱她的人。
- 晓儿放心,师傅永远不会丢下你,除非你先舍弃师傅。
- 晓儿,师傅是信你的。以后,我会把一切都给你。
- 若是你要天下,那师傅也给你。可是师傅现在没有能力,就当是一个许诺好吗?终究有一天,师傅会把什么都给你。
君无玄,谁都说他淡漠如冰,却不知道他的身躯里藏着火,一切皆来得轰轰烈烈。爱也痛快,放手,他也会守侯。
- 若你允诺,我必定只娶你一人。
- 你选择他,我也尊重你的选择,不能成为你的依靠,那我便成为你的荫庇,阳光大了……记得来躲一躲。
- 宁景晗,若是你敢负了她,不需她允诺,我也必当将你千刀万剐!
白煜,诡魅如他,似一朵开到荼靡的彼岸花,美丽的让人迷惑,狠绝的让人心颤。【关于其那啥的,暂时不评论,因为剧透咧。】
- 苏晓,只要我还活着,你就别想脱离我的摆布!如果我死了……那就算了吧,不过我一定会死在你的……前面。
- 呵,你可曾知道,有时狠狠的伤害一个人,只是为了以另一种方式更好的保全她。
- 在你一岁的时候,我就看透了你的命,并且无论结果如何,我已经开始准备你以后的二十年……现在我死了,也算为你了结了一桩心愿,虽然你注定是我的新娘,不过……我尊重你的选择。
六等妾:王爷,吃光你豆腐!
汗~
穿越第一天就抢劫王爷的腰牌,吃王爷的豆腐,踹王爷的屁股……
第二天就拿着大印屁颠儿屁颠儿去卖,被告发了还不知所云对着那个站在一群凶神恶煞的官兵前的俊美妖孽美男猛流口水。
险些遭万箭穿心,美男才不疾不徐的柔柔开口:“这是本王新纳的妾室,被本王宠坏了,闹脾气离家出走呢!”
某女双眼冒红心,崇拜万分!
好好听的声音哦!
从此以后,她黎飞蕊稳坐当朝宠臣凌王爷众妻妾中最能干、最有才、最……‘高阶层’的妾位。
……六等妾!
这该死的妖孽男!
王妃之位一直悬而未决,众一等妾们整日对他死缠烂打。
终于,凌王爷的小宇宙大爆发,随手一指正在为众一等妾们端茶倒水的唯一一个六等妾——黎飞蕊,慵懒道:“就是她了……”
某女头也没抬的大笑:“哈哈!终于不用再生活在口水战场中了!……咦?你们都看我干嘛?”
书 名:刁—妾
一笑繁华灭,红颜百媚生!穿越前,她是学府风云的近身搏击高手,才华横溢,机智无双!
而穿越后,她却是林府最不得宠的庶三小姐,懦弱胆小,愚蠢可怜,受尽欺凌与白眼,甚至还要被迫嫁于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做小妾,且美其名曰为冲喜!
靠之!冲喜?真当她柳欣然无能好欺了是吧?行!给她等着!
于是间,眼睛--张开了,眼神--改变了,从此之后,她的世界…翻天覆地!
【片段一】:
雕花古雅的房间中,一个膀大腰圆的女子怒气冲冲的指着面前一脸柔弱的少女,厉声吼道:“死丫头,别以为你能逃的过!我告诉,就算这次冲喜不成,你还有下一次,下下下一次!别妄想可以纠缠玉郎!”
女子说罢,摔门而走,那肥胖的身体带起一阵旋风。
这时候,先前的那名少女一改楚楚可怜的常态,神情戏谑的翘起二郎腿,话语玩佞,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中尽显狡猾之姿:“下一次么?行啊!反正最近无聊,闲着也是闲着。但不过玉无轩么~~本小姐没有兴趣……”
【片段二】:
一身白袍,俊美邪魅,某男子怀搂一美貌女子,眉宇轻挑,“听说,是你打了怜儿?”
“…”少女不语,神情懒散,随意中轻支起头,充耳不闻。
“林遗音,难道你没听见本王的话吗?”男子寒声,深不见底的墨眸中不由闪过一丝怒气。
“拜托~我不是草船,别往我这儿放贱!你们俩个爱干嘛干嘛去,别大白天的杵在这里,平白遮挡了本姑娘的大好阳光…”少女闭眼,张口打了个哈欠。
“你!很好--”男子切齿,俊美的脸上一片黑沉。
【片段三】:
“这女人么,我算是见的多了,但如你这般没心没肺,过河拆桥的,倒还算是第一人!”男子眯眼,凤眸流转。
“是么?荣幸之至。”少女浅笑,狐狸一般。
“不过恰好我这个人重情重义,有容乃大,与你倒是般配!所以现在,我有个决定…”
“是何?”
“要了你,解救苍生…”男子说罢,宽衣解带。
【玉无轩】:天下女子皆如此,不过都是些花痴肤浅之辈,你呼、她们则来,你挥--她们则去…全无新意!
【凤 芷】:娶你并非我所愿,如果你安分守己的当好这个侧妃,或许哪天我会好心施舍你一个暖床的机会~
【墨阑溪】:妙!实在是妙!这种牙尖嘴利,刁蛮奸诈的样子,本皇子很喜欢,甚是喜欢——
【肖月白】:这一生,不知作为谁而活?虽有遗憾,却无后悔。只因心底,悄悄的藏了一个你…
【燕如歌】:女人!若我用这整个江山来聘,你--是否愿意跟我?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逢场作戏,所求不过安身一隅!但是如果有谁触碰到了我的底线,那么我的名声,便非“不、是、好、人”, 这么简单了…
本文女主腹黑,奸诈,狡猾,无良~~女强文!
娘子,为夫好寂寞!
为避免来段人兽恋被搞得穿越,当她对着王爷使出一招足够令风云变色的猴子偷桃后,“咳、咳!这招就叫猴子偷桃!滋味还不错吧!”
她笑,一脸得意,甚至带着挑衅的意味,小手意有所指地在空气中比画地捏了捏。
地牢内,容峥冷冷地说:“味道很好,三个月后成亲。”这女人拉去当替死鬼正适合。
成亲……她立即傻眼。
当她正想计划一场逃离,逃离这王府时,天降个娇弱的男人,弱到走几步路就娇喘,夜晚不敢一个人睡,偶尔吃饭会使不上力气要她代劳,甚至宽衣解带都要她帮忙,请问他几千年几万年是怎么活过来的?
他不是妖精吗?难道还是妖精界里最弱小的小妖精一枚?
他最经常做的事:轻咳几声,娇弱胜西施地晕倒在她的怀里。晕倒前,还不忘微微仰着下巴,让她清楚看到他完美的侧脸。
他最经常说的话:目光潋滟,楚楚可怜,然后很无害地说,“红袖,我一个人怕,陪我。
这妖精一身红袍,高贵耀眼,娇贵病弱,她猜……这到底是什么妖?
蛇王选后:捡来的新娘
她叫作苏贝贝,名字已经又输又背了,她的人生却也是跟她的名字一样“背”!
天啊,她只不过是喜欢享受从雪山高处急速滑下的飞跃感而已,用得着一飞就飞到一个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的古国去吗?
“啊——救命啊——”苏贝贝在坠落中尖声嘶喊。
“咦?我竟然没死!哇,这山崖底的地面好软也,咦?温温的……”苏贝贝有点开心地坐起来,伸手摸索着有温度的地面。
然而,当她擦亮眼睛看清楚的时候——
“蛇……我竟然坐在一条巨蛇的身上,啊……”
两眼一翻,她很没志气地晕倒过去,失去意识前,她后知觉地想到——为何蛇的身体是温的,蛇不是冷血动物吗?
她不过穿越后不小心砸到这蛇王的真身而已,便倒霉让他缠上,他要选后关她啥事,为何也要她掺和,他阴险狡诈,她才不要!
“喂喂喂,你干什么把我拐来这里?”贝贝惊慌防备。
“给你个宝宝,你才不会再给我作怪!”美男蛇王酷酷地瞪她。
“蛇……蛇宝宝?我我我……我不要……”贝贝哆嗦着,浑身汗毛竖起来。
“由不得你!”酷酷的蛇王笑得诡异邪恶。
恃宠而娇:指定娃娃王妃
想她上官洛洛是何等威风武艺高强的黑道大小姐,为情为义为亲,她壮烈成仁。
只是,为什么死去的人不是下地狱,而是被忽悠到一个老古的朝代当个老古的……嫩娃娃?!
当个嫩娃娃也就算了,人家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嘛,反正她本来就是江湖中人,在哪里都活得逍遥自在。
可是,掐指怎么算她也够不上被钦点为人家老婆的年龄吧,为什么那支带着红绸飞舞的箭就是无论她怎么躲都是飞向她!
情景一:
“君无戏言……上官洛洛是朕儿的十三王妃……”老皇帝说一不二。
“……”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抗旨。
一只嫩嫩的小手举得高高的:“抗议,我不要当童养媳,这根本是逼童为*!”
一名俊美绝伦天上有地上无的少年缓缓从人群后走出来,一身贵气逼人,即使站在大人中间也无法掩盖他天生的气势。
他笑如春风拂面亲切万分,的美唇笑意吟吟:“你十岁……开始懂事了,当童养媳刚刚好,不会惹麻烦。”
V5穿越:只爱鬼眼王妃
她,无父无母,嗜钱如命、自恋自大、爱吹牛皮、喜欢美男、贪生怕死、爱心为零、痞气十足,但她却有一双阴阳眼,可因为人品太差,经常被鬼魂们诅咒去死,没想到,某天诅咒真的显灵了,她果然死了,还来了一个华丽的穿越!
什么?贴身丫鬟爬头上?
什么?青楼女子比她拽?
什么?妖孽夫君堪比鬼?
我靠,看老娘怎么收拾你们,让你们瞧瞧阴阳眼的厉害!
*****
只是,她不曾想到,只不过是跳艳舞,做美食、赛情诗、掉凯子、戏美眉、偷珠宝、捉帅鬼仅此而已!却因此惹上了那个帅到人神共愤的妖孽相公?!
*****
自此,她悲催的生活就展开了,他简直变态到了极点,动不动就数落她,鄙视她、折磨她、不屑她?!
我靠,惹不起还躲得起吗,东西收拾好,开溜!
可让她措手不及的是,那个不待见她的妖孽相公,居然还追来了,并且扬言要把她名正言顺?还说什么,要有名有实?!哦吗噶,这究竟发生了神马情况?!
*****
---◆【某女跟王爷】◆---
某爷淡定的说道(白天):你惹了多少桃花债?外面的十八顶婚轿是谁的??
某女无辜的回道:那些那些那些……我不知道啊!
某爷忍无可忍终于暴怒(晚上):死女人,你可以告诉本王,这些停在我家门前的鬼婚轿又与你何干
狐作妃为:误惹极品妖孽殿下
穿越救了一只重伤快死的狐狸,某一天却发现他变成了一个帅哥!
好吧,她承认此狐狸很养眼,秀色可餐。她也承认自己懦弱地屈服在了此狐狸的淫威之下。
所以……他不对自己感恩图报?她忍!没事总对她冷嘲热讽?她再忍!不时就对她挑三拣四?她继续忍!可是有一天她终于忍无可忍!
长期被压迫的奴隶站起来了,挺胸,插腰,瞪眼……而他只是美眸轻轻一瞥,她立刻缩起脑袋变回了乖猫咪。
本姑娘好女不跟狐狸斗,继续忍!
一个善良、率性、可爱的穿越女再加上一个极度别扭的狐狸男,一个老不死的变态男,一个多变的冰山男还有…… 当命运的转轮开始转动之后,究竟谁是谁的救赎?谁才是谁的幸福?
正在发送 请注意查收 发的都是我看过的感觉比较接近你喜欢的类型的 不过不是很多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书正在发送ing,请注意及时查收~!
收件箱内没有。请看下垃圾箱
如果没收到,请百度尽快HI我。O(∩_∩)O by margaret22~~~
已经打包发送
希望喜欢
BY;希扬
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