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应该是孩子的监护权。
能否要回来,我认为关键点在于你所谓的特殊原因到底是什么。
第一,如果当初这是你自己主动放弃监护权的,且这三年没有尽到扶养的义务,那你任何理由都是苍白的。除了做通工作对方同意外,你很难达到目的。
第二,假如目前状况是因为当年是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移交监护权造成的,那你就可以通过法律实现自己的目的。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你参考。
法律具有一定弹性,如果原因可以在法律层面通过且自身对孩子有更好的扶养基础和条件。是可以收回的。
你有正当的收入是可以收回的,谢谢采纳
不可以。
三年不履行抚养义务,视为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