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争论是这个: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边这个是司法解释三的全文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6280034.htm
没有新婚姻法,新出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想知道是什么内容,网上搜索一下即可看到全文。
新在房子的产权归谁呢.其实没有什么问题的,物权法已经颁布,强调物权的登记,因此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归谁,而不问产权是如何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