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的儿子有继承我父亲遗产的权利吗?

2024-11-15 02: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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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有无继承权利,主要看继父母和继子女间是否存在赡养抚养关系。
      当继子女还小,与继父母一起生活。继父母尽了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虽然继子女已成年,但是尽到了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当然他们之间就存在赡养抚助关系,这样情况当然具有相互继承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现在不能,但是你父亲去世后,你继母继承了你父亲的财产,将来该财产就由她儿女继承了。

回答3:

不能,依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继母的儿子并没有对你父亲尽过扶养义务,因此,除非你父亲立有遗嘱让其继承,否则,无权参与继承。

回答4:

不能。再婚时他已满18,你父亲与他也不存在抚养关系。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祖父祖母的话,你父亲的遗产基本上是你与继母两个人分。

回答5:

如果说是判给他父亲的话,那么他没有继承权。但是你继母是有的,所以你要防止你继母争夺财产,尽量叫你父亲立份遗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