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属违法行为,请假最多没有工资,也可以没有全勤奖金之类的,但是请假十一条,却扣十四天的工钱,明显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权益,但是也要考虑这样的后果,可能无法在该公司继续呆下去。另外看看公司在其它地方有没有违法行为,比如不给你们买社保,未签合同,晚上和周末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等等。如果要维权,就一起了。
不知道您什么意思,请事假14天才扣3天工资还是除了扣14天工资另外再扣3天?
如果14天事假才扣3天,那您该偷笑才是。
事假扣除请假当日工资,扣两天那是垃圾公司自己违法制定的规矩,是无效的,去劳动部门举报。
你好: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相关事假的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企业完全有权利在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做出相应规定,所以公司是不违反劳动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