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连工伤鉴定10级我不想了合同到期了不想签了可工伤鉴定给我的钱还没给我那

2024-12-29 16: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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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
  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按照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五级为16个月,

  六级为14个月,七级为12个月,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

  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

  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属于提前4年、3年、2年、1年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应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回答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员工可以选择保留或是解除劳动关系,单位的说法并不正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助金。
纵横法律网 孟强律师

回答3:

不是你公司说了算!你带上工伤认定、工伤伤残鉴定、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去劳动局社会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该赔的,你公司都赖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