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属于可以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没有自动孙败离婚的说法。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或有其他符合离婚的条件存在,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则派颤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羡此准予离婚。
你好。如果你们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或者,你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没有裁判你们离婚,你们分居再长也不会有“自动离婚”这一说。
你可能有一个误区。就是我国婚姻法中对“分居两年”的概念。“分居两年”只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或链一个条件,并不是必然导致离婚,所以你要离婚,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前提是你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但这是指分居已经达到二年的,是离婚的理由,并不意味着分居满二年了,法裂迟院一定就会判决离婚。 向f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会不会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不是肆团李确实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分居二年可以作为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的参考,但不是依据。!
两年后你在像法院起诉可以判离婚的,但是两年期间不要和他有同居关系,法院会调查。
分居两年后在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
分居一年,一般就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