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政局不可以为外地人办理结婚证。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结婚证办理只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结婚证的,只有公民其中一方属于珠海的情况的,双方才可以到珠海相关的民政补办办理婚姻登记;若双方非珠海户籍,就无法在该地异地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