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以我和老公的名字申请的,房子大多数钱是男方父母出的按照新的婚姻法

2025-01-24 00:36:5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照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若婚后购房,虽然房款多数为男方父母购买,但其父母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所以该房仍为你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但需要提醒一点的是,如果能够打借条的是最好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就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而你们是双方名下,如果男方父母出钱时没有明确表示这个钱是赠与的,那么就视为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明确表示,这个钱是赠与的,就不需要担心偿还问题。这个明确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表示,也可以是口头表示,但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回答3:

你可以写借条呀,以后有钱就还,没有钱,再说。借条是借钱的
否则将来你万一离婚,你原来享受过国家住房政策,以后就有可能不能享受~~想想那个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