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由房产证上的名字决定的,如果是单位的产权,你叔叔是单位的职工,这套房子是分给他名下的,那么他有权决定你的去留。
这套房子是怎么来的?是你叔叔单位直接分给他的,还是原来分给你爷爷奶奶的?
你的户口又是怎么进来的呢?你现在是否实际住在该房中?
你是否有居住权,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房子是你叔叔单位分的,本来跟你没关系,只是因为上学等其他原因你把户口挂到这里,真和你叔叔发生什么纠纷,你到法院主张居住权,一般就很难得到支持。
有其他特殊情况,则要具体研究对待。
如果你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来了一个你不喜欢的人,他要求也住在这套房子里,你是真正的承租人,他说你和他一样都不是房主,你觉得他说得对吗?
你叔叔的单位把房子租给他住了,而且容许他把户口落在这套房子里面。你觉得他的单位承认你吗?
我觉得你能否住这套房子得看你叔叔的态度,他容许你住,你就能住,不容许的话你就得搬出去。
呵呵,寄居篱下就不要牛气哄哄的了!
不爽可以不住!
那我是出生在那的么现在有了住新买房子一起老婆和我妈不和老吵架我能要求回我户籍老房子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