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第5条的规定
积分计算规则
使用浦发信用卡进行一般签账消费,按照人民币一般签账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1分标准逐笔计算积分。所有通过国际卡组织(VISA \MasterCard \JCB \American Express等)转接的外币一般签账消费均以人民币记账,按入账后满1元人民币可获得积分1分。不足1元部分不累计积分。
信用卡积分仅可用于本积分规则,并不构成持卡人任何形式的资产,除另有规定外,浦发信用卡积分不能转让予他人,附属卡积分将并入账户一并计算,查询积分及兑换奖品以信用卡账户为单位。
积分兑换规则与方式
1、所有账户积分在到期后将给予2个月的兑换周期,兑换周期届满后,所有兑换周期前所积的到期积分将做归零处理。该兑换周期内消费所累积的积分将计入下一期的有效期内。
2、持卡人根据本活动规定所获得的积分将列示于每期对账单。持卡人可通过登录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账户服务、“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浦大喜奔APP客户端等方法换取浦发信用卡中心提供的权益、产品、服务、飞行里程等。
3、所有兑换礼品均数量有限,兑完为止并不得兑换现金。
4、信用卡账户积分兑换礼品只限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该申请一经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在受理申请时,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按兑换先后顺序对持卡人账户积分作及时扣减。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
1、浦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消费或预借现金满人民币1元积1分,满美元1元积16分,消费/预借现金金额元以下的角分均不计入,美元和人民币将合并计算积分;
2、浦发银行信用卡邮购分期和商场分期每月应摊还款额本金部分满人民币1元积2分,自由分期付每月应摊还款额本金部分满人民币1元积1分,元以下的角分均不计入;
3、主卡和附属卡积分可以合并计算。
浦发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以下情形不累计积分
1、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
2、批发类、医院类、 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
3、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消费;
4、网上消费、“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滞纳金;
一般原则就是消费一块钱积一分的 当然这个消费不包括缴交电信话费 社保税费等 一般是在商家刷卡消费购物的才算
通常是消费一元算一分
偶尔系统出问题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