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代签的问题

2024-12-30 04:50: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没有书面代理合同,乙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如果甲不追认则合同无效,但追认分为明示和默示,乙以甲名义从事民事行为,如果甲知道而没有反对,视为默许,所以该合同有效
2、合同没到期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承担
如果是该合同无效(不管什么原因),那就是没订立租房合同啊,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要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没有什么责任

回答2:

这样不可以!!!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房屋租金涨了或者他要卖掉的话完全可以,他父母不能带他行使权益的。最起码他要写一份亲笔的委托书以及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你都要查验的!!内容大概是委托他父母代替他做这个事情,委托日期和具体委托事项要注明!!只要他诚心想租给你这个一点也不麻烦,你可以等他亲笔委托书到了你再支付欠款。记住复印件也是没有效益的哦。

回答3:

落款写你的名字,否则你代签别人的名字,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建议去搜房租房多了解情况。

回答4:

最好不要签,反正不急这几天,先用钱做定金稳住,拿号收据协议,等你经理回来签,这样房子不会跑,安心又没后果之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