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5%综合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暂不区分住房和非住房,统一适用5%综合征收率,并维持原综合税率的基本框架
即增值税1.5%,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0.5%,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1.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三万以下免
2.房产税,4%,计算个税可扣除
3.修缮费用每月最多扣800,个税前扣
4.个人租房所得四千以上允许扣除20%,按照10%计算,小于四千允许扣除800按照10%计算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