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急事要辞工,老板不答应。我准备去劳动局告他,请问劳动局会管吗?

2025-01-25 16:43: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法律规定辞职要提前30天告知单位,否则属于职工方违约,但是公司本身不规范,社保局监察部门也就不会支持公司,就如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按现状也就是好说好散就得啦。你的诉求也就是要求把工资结清,这应该很简单的。

回答2:

半路辞职工资不要了可以,要是你还想要工资,就很难了,你没签合同么,

回答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