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劳动局审核盖章”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合同鉴证。根据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如果合同不违法,即使没有鉴证也同样有效。但通过鉴证的合同可以保障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尽可能避免你的权益受到侵害。
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说明合同生效了,但是那些不合法律 条款无效.即使你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公司让你在那里上班,就构成法律默认的劳动合同了,所以不用担心劳动局的审核
在你们签订时最好使用正式合同,并保存好有关证据和材料,不要盲目听从该公司没有实际意义的所谓的书面保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