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立遗嘱并且重新公正,,必须到原公证处办理,还要找原来的公证员,对吗?

2024-12-05 06:41: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必须到原公证处办理,找原来的公证员。

回答2:

不对,可以在遗嘱人所在地再办。当继承人申请遗嘱继承公证时,公证处要通知所有法定继承人,问清楚是否还有比该遗嘱更晚的公证遗嘱或遗赠,如无才办理继承公证。比如老人与大儿在一起时留公证遗嘱给大儿,后来关系没处好,又到外地小女处过晚年,就可以在小女住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有的老人已走不动,不能座车,你不能叫老人一定要会去办理嘛。 不过为防止出现意外,可以及时告知前一公证处该遗嘱已失效,可以寄一副本公证书给前一公证处。但遗嘱继承公证只能在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

回答3:

不必的 完全可以找过公证处和公证员
要特别注意日期
因为遗嘱有几份的话 一般以后立的为准
你可以参考龚如心案件 其丈夫有两份遗嘱 但以后一份为主 所以龚如心得到遗产
另外 公证时候 不得有和遗嘱利益相关者出席 不然无效
公证要确保是立遗嘱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公证处也不可以泄露遗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