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腐败主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今天,不仅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而且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都有腐败现象发生,甚至在一些被人们称之为“清水衙门”的部门,腐败现象也日渐突出。
2、腐败主体的文化层次、知识水平越来越高。受整个社会进步的影响,腐败主体的文化层次和知识水平也越来越高,其行为更加“严谨、慎密和高明”。
3、腐败主体既懂经济又懂法律,反调查能力比较强。腐败分子中的大部分法律知识比较丰富,因此,他们从实施违法违纪之始,就注意了将反调查工作同步进行。
4、腐败主体向年轻化方向发展。许多年轻干部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就走向了腐化、堕落。
5、离退休人员和临近离退休人员的腐败现象日趋严重。一些离退休人员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没有捞到什么好处,加上受社会上“一切向钱看”错误思想的影响,出于一种补偿心理而利用余权、“余热”实施腐败行为。
6、腐败主体由单一体向团伙群体发展。这种团伙群体作案涉及的人员多,案情复杂,往往有一案带多案,查处一个带出一串的特点。团伙群体的另一个特点是密谋策划细致,手段隐蔽,组织诡秘,欺骗性大,不易被识破。一旦被发现,又互通信息,建立防线,转移证据,互相保护,互相开脱。从而增加了查处案件和反腐败的难度。
7、官商合一的腐败主体,危害尤重。这种主体中既有市场经济的主体,又有行业管理主体,还有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主体。这类主体作案或实施腐败行为,有较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有较长或较深的潜伏期,难识破,危害性大。
腐败现象的行为特点
1、利用政策、法律的断档和空白,损公肥私。一些不法之徒往往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地位,以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甚至以闯“禁区”为名,利用政策、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不严谨等漏洞,损公肥私。
2、利用“双轨制”,索取非法利益。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官倒”问题,其存在的基础就是价格双轨制。
3、利用行业特权和垄断地位,弄权勒索。有些独家经营的垄断性行业,如: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但又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的行业,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如铁路、银行、电力、卫生等,其地位和特点为这些行业的个别单位以“业”谋私提供了客观条件。
4、利用各种权力谋私。例如审批权、鉴定权、评优权、专卖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权力和金钱一结合,权力便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权力的商品化、价值化便应运而生。
5、利用职权乱收费、乱摊派。有的擅自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业务变成收费项目;有的将政府的一部分职能转移到下属从事“三产”的实体,搞有偿服务,明目张胆地敲诈勒索。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也是如此。
6、利用资金管理和经济承包中的漏洞,挖蛀国家资财。这种行为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富了“和尚”,穷了“庙”。这种腐败行为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1)信贷中以贷谋私行为严重。除正常信贷外,还有人情信贷,行政命令信贷,有偿(私吃回扣、抬高利息)信贷,让息或无息信贷等等。使大量的资金流失或沉淀,形成呆帐和死账。(2)在经济承包中包盈不包亏。包盈了,个人多得、多分、多奖。包亏了,国家补偿、补亏,增加投资。对承包者无惩罚,不负任何法律责任。(3)借机在多种经营或人员分流办公司中,以所谓经营性、政策性亏损为由,变国家资金为集体资金,变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中饱私囊。(4)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让利私分。有的利用招商引资之机,将我方投入的固定资产或基础设施低估低评;对外方投入的产品或设备高估高评;有的帮外商高进低出或购进质次价高的产品或设备;有的替外商出钱出资或担保,主动承担风险;有的通过关系搞假合资、合作,骗取国家减免税费。(5)“小金库”挖“大金库”。有的把全部非法和部分合法资金纳入“小金库”;有的把外部收入或乱收费、吃回扣、劳务费、放贷利息等统统存入“小金库”,领导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7、利用管理不严和监督不力,弄虚作假,骗取各种利益和荣誉。有的虚报产值、利润,浮夸成绩,掩盖问题,报喜不报忧;有的还编造假项目、假合同、假贷款、假集资,生产假产品等等。
8、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和浪费。表现在:决策问题草率盲目,不讲科学和民主,为所欲为,独断专行;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积极主动解决工作、生产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种恶性事故时有发生等,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严肃查处。
9、令不行,禁不止,各行其是等消极腐败行为越来越突出。有些人以开放搞活、简政放权为由,为所欲为,各行其是。他们中有的为了小集团利益、地方利益或个人利益,不顾党和国家的全局;有的钻改革方案即将出台的空子,超前行动,扰乱整个改革步骤的正常进行;有的打“擦边球”,或另搞一套;有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对违法违纪行为不但不严肃查处,反而包庇袒护。这些政治上的分散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直接削弱和涣散了党的纪律,危及社会稳定。
上述种种腐败行为的实质,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以权谋私的工具。腐败行为出现、蔓延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对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制约和有力的监督,对于滥用权力者未能作认真、严肃的处理,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些行为的泛滥。
腐败现象的手段特点
当前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总的趋势是由表层向深层次发展,由公开向隐蔽发展,由简单、原始型向复杂、智能型方向发展。
1、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狡猾。现在的行贿受贿多是单线联系,“二人以上不办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已成为一些人的信条。在贪污案件中利用涂改帐目等“笨办法”贪污的越来越少,而利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先进的通讯设备等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伪造、作假等作案的多了。利用职权直接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少了,采用迂回或以“合法”形式为亲属、子女谋取利益的多了。
2、腐败分子的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过去,腐败现象发生后,腐败分子大多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消极地对抗调查。当前,一些腐败分子的反调查已变成一种积极的、强烈的对抗调查。甚至是犯罪行为。有的实施腐败行为之后,将证据隐匿、转移或毁灭,甚至把脏款、脏物转移到国外;有的与知情人或同案犯进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有的将主要证人派往外地,甚至派到国外,令其长期不归;有的采用收买、封官许愿等手段,严格控制、笼络案内外知情人;有的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知情人,使其不敢如实向调查机关提供情况;有的通过各种途径寻找靠山、保护伞,为其减轻、开脱责任;一旦事情败露,就潜逃到国外,逃避法律制裁。
3、腐败分子越来越善于搞感情投资,网络关系。惯用手法是勤打点,施厚礼,联“友谊”。他们对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和掌管实权的人员,百般殷勤,千般照顾。花国家之钱,编织自己的关系网,建立自己的“保护区”。
以上,笔者从不同角度分析研究了当前腐败现象的特点。但这并不表明,腐败问题已是“不治之症”。而是力图使人们对腐败现象有一个更加清晰和全面的了解,更加注重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探讨反腐败的途径,严惩腐败,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一、特点:
1)旗帜鲜明。
2)多管齐下。
3)大小统打。
4)雷厉风行。
5)依靠群众。
二、成就:
1)反腐败成为国家治理战略重要内容。
十八大报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方面,有三个“第一次”: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党的五大建设的第四位。第一次在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来阐述、进行要求。
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截至2013年12月底,各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24521起,处理304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
2)打老虎苍蝇毫不手软。
3)纠正不正之风丝毫不松懈。
十五道禁令: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培训期间不得公款互相宴请,不得集体聚餐吃请,不收受纪念品土特产。
《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纪检系统会员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禁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豪华装修,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者清退。
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出的通知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控会议规格,精简会议,不允许在风景名胜区开会。
《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2014年1月15日,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4)以全面改革清洁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