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拿到银行做了按揭贷款,银行要求做了他项权证,房和证还给我们了,能不能再拿这房产证再去贷款呢?

2024-12-17 11:31: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楼主您好
按照您现在房屋的进度,算是比较正常的。
合同上写的开发商交房后360天内办理房产证,主要原因如下:开发商可以交房时开始,开发商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此时开发商才开始给各个业主办理房产证。另外写的时间长,也是开发商避免自己违约,而且交房时代收的费用,开发商在不违约的情况下,自行支配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此时办理房产证有两种方式:1、业主自行办理,2、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全款客户才能选择自行办理(找开发商要齐资料便可以自行缴税办理了),贷款客户只能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因为办理按揭贷款是以购买的此套房屋作为抵押物申请的贷款,贷款过程中,由开发商提供的担保,即开发商需要保证您的房产证办妥后,要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才能保证银行的利益。
正常材料齐全情况下,房产证一个月基本是可以办妥的,但为什么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写的是360天(最长的我见过写3年的), 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整体的速度都会慢些,原因如下:1、开发商是分批办理的,也就是凑够一定的数量,他们再去统一办理,当然如果您要着急,给具体办事人员一些加急费,让他单独给您跑,那也就会快些。2、交房时,开发商会代收您的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这个钱,开发商也可以作为周转用,一人几万,数额也不小,开发商也可以用一段时间。当然这里面对于客户,有风险比如开发商这些钱周转不灵,那就会导致后期房产证办理。但作为买家,客户很难监管开发商资金使用,开发商毕竟承诺的是360天内办妥,时间未到,您是没有办法过问,开发商资金使用情况的。您只能保留好代收的收据。
2、您可以了解下您当地银行对于贷款房屋房产证的处理情况。市场上一般是两种1、银行直接押房产证,等客户还完钱后再将房产证归还客户2、银行将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后,收取他项权利证明,将房产证还给产权人(上面盖了抵押登记的章)。等客户还完贷款,再将他项权利证明,归还客户,由客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因为第一种方式,给客户有挂失重办房产证的风险,所以现在银行一般都是采用第二种方式。
综上,您现在的情况还算是比较正常,把现在手上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入住的资料全部保管好。另外就是把开发商代收的收据保管好,等房产证下来时,一定记得去换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的正式发票。银行已经放款了,那您贷款部分的购房发票开发商应该也已经给您了,这个你看下是否有?下个月正常还款,那就是您的义务了。还有交房时,开发商跟您应该还做了个面积补差的交接书,如果是你还补交了款项,那部分款项的发票也应该有。
购房合同正本副本、购房发票、契税、公维、物业交接书、权属转移登记表、测绘图这些是办理房产的基本材料,开发商那应该都有的,您也可以跟他们确认下材料,了解下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主要是代缴的费用是否已经缴纳什么时候缴纳。
还有就是房屋也有保质期的,现在装修及使用的过程中,多留心,有问题的地方及时去找开发商维修,过了保质期,再找他们维修就收费了。
如果开发商的信誉还算可以,您基本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开发商实力一般信誉也不好,唯一担心的就是:他们挪用代缴的费用,导致房产证延期或他们无力实际交付,到时要着急办房产证,就需要自己先垫付,再与开发商理论了。
基本就是以上这些了,不知道说清楚没?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给我留言。
祝顺利!

回答2:

不能,不过如果原来贷得比较少,现在可以重新评估,按新的评估价格扣除目前未还贷的剩余额度去贷款,银行有这样的业务,但是要求要在同一个银行操作。

回答3:

贷款时需要办理房产和土地的抵押,同时会有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一般都是把这两本他项证放银行就行,同时,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上都会有抵押登记的期限等内容,待你还款后在做抵押注销登记!这时,你才可以在做抵押!

回答4:

不可以的。

因为你已经做了一次贷款了,在没还清贷款前,是不可以拿房产证再做一次抵押贷款。

回答5: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