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具劳动合同解除书即可。无需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现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只要按照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关于辞职条款规定的去做就可以了,比如有没有规定需提前多少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是必须书面提出辞职还是口头就可以了?如劳动合同没有做详细说明规定,那我觉得你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为好,不必到其他有关部门去备案的。
我是在劳动局上班的。以法律规定呢,是要去的。但是不去也没有多大的法律后果
劳动局才不管呢,每天辞职的成千上万的,把劳动局累死也弄不过来。
纵横法律网 杨霄律师
不需要。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